聚丙烯期货合约浮出水面 下一步将公开征求意见
发表时间:2013-06-06    作者:朱贤佳  发表评论()

  大商所工业品事业部总监陈伟昨日在“2013中国塑料产业大会”上对聚丙烯(PP)期货合约设计进行了解析,揭开了PP合约面纱。该合约以消费量最大的窄带类聚丙烯为交易标的,以国标及企标为蓝本设计了交割质量标准,合约单位为5吨/手。

  据陈伟介绍,按照消费用途,国标上将PP划分为注塑类、挤出类、窄带类、纤维类和挤出薄膜类。目前国内PP消费以窄带类为主,主要用于工农业品的编织袋包装,交易所聚丙烯合约即选取窄带类聚丙烯作为交易标的。2012年,我国窄带类PP的消费量约为594.4万吨,按照月均价11200元/吨计算,市场规模约为665亿元,市场规模适中,比较适合开展期货交易。

  据介绍,2008年,修订后的新国标《聚丙烯(PP)树脂GB/T 12670-2008》开始颁布实施。然而,仍有部分现货市场沿用旧国标,新老国标存在混用现象;此外,新国标中部分质量指标并未给出具体数值,而规定由供者自行提供。为此,在与国标制定单位共同开展合作课题研究的基础上,大商所自行设计了交割质量标准,将颗粒外观、熔体质量流动速率(MFR)、等规指数、灰分(质量分数)和拉伸性能等5项测试项目纳入了交割质量标准体系。

  在交割地点设置上,交易所选择消费型集散地作为交割区域,以确保盘面价格清晰。据了解,上海、宁波、杭州、常州、广州、潍坊、临沂等地是主要的聚丙烯消费区域,且大多也是LLDPE、PVC等品种的交割区域,物流设施较为完善,辐射范围较广,且均为PP的净流入地区,价格代表性更强,比较适合作为PP的交割区域。其中,上海、宁波、杭州、常州等华东地区城市既是最大的PP集中消费地,且其价格变动往往引领其他地区的价格变化,将作为基准交割地。

  在合约月份设计上,针对聚丙烯全年生产、连续消费的特点,为了给产业客户提供全面的套保月份选择,同时与已上市的LLDPE、PVC、PTA等品种合约月份对接,方便投资者进行品种间套利,交易所全年逐月设置12个合约月份,并实行每年3月份集中注销的仓单制度。同时,PP期货合约的最小变动价位为5元/吨,合约单位为5吨/手,均与LLDPE、PVC等品种保持了一致。

  陈伟说,聚丙烯期货于今年4下旬得到立项批复,下一步交易所会有一系列的市场意见建议征集活动,未来合约获批后交易所将会争取尽快上市。

稿件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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