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委关于公布取消的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的公告(涉及纺机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办法》,现决定调整《2013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取消部分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详见附件),自2013年9月1日起执行。
附件:取消的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
商 务 部
海关总署
2013年8月26日
类别 | 海关商品编号 | 商品名称 | 备注 | 计量单位 |
纺织机械 | 8445111300 | 棉纤维型梳棉机 | 台 | |
8445121000 | 棉精梳机 | 台 | ||
8445901000 | 整经机 | 台 | ||
8445902000 | 浆纱机 | 台 |
稿件来源:商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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