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委关于发布《2012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纺机类)》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现发布《2012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2011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同时废止。
附件:2012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涉及纺织机械类).zip
商 务 部
海 关 总 署
质 检 总 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稿件来源:商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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