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SF聚异氰酸酯装置改扩建项目环评二次公示
发表时间:2012-08-27 发表评论()
发布单位:上海寰球石油化学工程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2年08月24日
相关链接:环评报告书简本 环评第一次公示
1、说明
上海寰球石油化学工程有限公司受巴斯夫化工有限公司委托开展对“巴斯夫化工有限公司聚异氰酸酯装置改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现根据国家及本市法规及规定,向公众进行第二次信息发布。
在本次信息发布之前,本项目已进行过两次公示。本项目第一次信息发布时项目名称为“巴斯夫化工有限公司Basonat扩建项目”,第二次信息发布时项目名称为“巴斯夫化工有限公司聚异氰酸酯装置扩建项目”。本次公示对原第二次公示的信息进行调整。
巴斯夫化工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上海寰球石油化学工程有限公司评价机构)对现阶段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随着项目实施进程及环评工作的开展,相关信息将完善或调整。
2、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巴斯夫化工有限公司聚异氰酸酯装置改扩建项目
(2)项目地点:巴斯夫化工有限公司
(3)项目所属行业:化工
(4)项目内容:
本次工程内容包括改建与扩建两部分内容:
①对现有的1条聚异氰酸酯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通过调整工艺参数等措施,提高现有生产线的生产能力(中间产品生产能力由现有约1t/h增加至1.2t/h)。
②在现有聚异氰酸酯生产线预留地的南侧扩建1条新生产线。
改扩建后,聚异氰酸酯类产品的年产量由原来的8k吨/年扩产到20.9k吨/年。
(5)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本市的产业政策导向,与地区规划和环境功能相容,项目选址合理。项目采用的生产技术先进,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污染物的排放在落实各项治理措施后均能做到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等环保要求;环境影响预测表明,项目投产后,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项目运行过程中环境风险较小,环境风险可接受。所以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可行。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报告书简本
(2)查阅期限(在本信息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4、评价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 评价机构名称:上海寰球石油化学工程有限公司
(2) 评价机构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1802号
(3) 评价机构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807号
(4) 评价机构联系人:刘工
(5)评价机构联系方式 021-64164200×5842
5、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6、公众意见反馈
(1)反馈方式: 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2)反馈时限:在本信息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7、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在本信息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发布日期:2012年08月24日
相关链接:环评报告书简本 环评第一次公示
1、说明
上海寰球石油化学工程有限公司受巴斯夫化工有限公司委托开展对“巴斯夫化工有限公司聚异氰酸酯装置改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现根据国家及本市法规及规定,向公众进行第二次信息发布。
在本次信息发布之前,本项目已进行过两次公示。本项目第一次信息发布时项目名称为“巴斯夫化工有限公司Basonat扩建项目”,第二次信息发布时项目名称为“巴斯夫化工有限公司聚异氰酸酯装置扩建项目”。本次公示对原第二次公示的信息进行调整。
巴斯夫化工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上海寰球石油化学工程有限公司评价机构)对现阶段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随着项目实施进程及环评工作的开展,相关信息将完善或调整。
2、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巴斯夫化工有限公司聚异氰酸酯装置改扩建项目
(2)项目地点:巴斯夫化工有限公司
(3)项目所属行业:化工
(4)项目内容:
本次工程内容包括改建与扩建两部分内容:
①对现有的1条聚异氰酸酯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通过调整工艺参数等措施,提高现有生产线的生产能力(中间产品生产能力由现有约1t/h增加至1.2t/h)。
②在现有聚异氰酸酯生产线预留地的南侧扩建1条新生产线。
改扩建后,聚异氰酸酯类产品的年产量由原来的8k吨/年扩产到20.9k吨/年。
(5)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本市的产业政策导向,与地区规划和环境功能相容,项目选址合理。项目采用的生产技术先进,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污染物的排放在落实各项治理措施后均能做到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等环保要求;环境影响预测表明,项目投产后,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项目运行过程中环境风险较小,环境风险可接受。所以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可行。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报告书简本
(2)查阅期限(在本信息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4、评价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 评价机构名称:上海寰球石油化学工程有限公司
(2) 评价机构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1802号
(3) 评价机构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807号
(4) 评价机构联系人:刘工
(5)评价机构联系方式 021-64164200×5842
5、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6、公众意见反馈
(1)反馈方式: 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2)反馈时限:在本信息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7、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在本信息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稿件来源:上海环境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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