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牡丹股价异动疑消息走漏 滞后5天公告信披违规?
发表时间:2012-12-20    作者:朱文达  发表评论()

  12月7日起,黑牡丹股价出现一波放量上涨的行情,而在公司基本面没有根本改变的情况下,10日、11日公司股价相继涨停。

  12月17日,黑牡丹股价再次涨停,翻阅公司公告得知,黑牡丹于15日发布公告称,公司不超过10亿元的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获得交易商协会注册。

  殊不知,黑牡丹此次额度达10亿元的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和10月31号公告称收到的第一期价值9亿元的中期票据,公司获得注册商通知时间与公告时间,分别差了4个工作日和5个工作日,而股价在此期间已经开始波动。投资者质疑,公司为何不及时公告?

  拟再发10亿非公开定向债

  位于江苏常州的黑牡丹,原是一家国内牛仔布生产销售规模最大的企业。迄今为止,黑牡丹上市已有10余载,而公司自2009年开始涉足地产之后,主营业务则由纺织服装和建筑两块组成。

  而在房地产宏观调控和纺织业不景气的背景之下,这两块主营又是如何一番景象?

  据WIND数据统计,在申银万国[微博]纺织制造类的43家上市公司中,2012年前三季度,有26家营业收入为负增长,扣非净利润有31家为负增长,且共有11家企业亏损。同时,在中信证券房地产类的166家上市公司中,2012年前三季度,有74家营业收入为负增长,扣非净利润有85家为负增长,且共有31家企业亏损。

  对于黑牡丹而言,虽然2012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增长了10.61%、75.64%,然而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以下简称“经营性净现金流”)自2011年初至今一直处于赤字状态。

  截至2012年三季度,黑牡丹的经营性净现金流为-6.53亿元。

  事实上,黑牡丹经营性净现金流“失血”背后,其短期资金压力亦不可小觑。三季报显示,黑牡丹账上货币资金仅有18.38亿元,而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分别为20.46亿元、4.71亿元、20.01亿元,可见公司短期还面临着约6个多亿元的资金缺口。

  对于一个涉足地产业的上市企业,资金链显得尤为重要,面对资金压力,黑牡丹近期进行了二度发债融资。

  2011年2月11日,黑牡丹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9亿元的中期票据。2012年9月26日,黑牡丹上述9亿元的中期票据申请获得交易商协会注册。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时间与交易商协会注册时间间隔一年半左右。

  据《2012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介绍,黑牡丹9亿元的募集资金中,2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其余7亿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10月31日,黑牡丹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上述9亿元的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款。

  而值得一提的是,在一期中期票据发行款收到之前,黑牡丹早已紧锣密鼓地展开了二度发债计划。

  9月13日,黑牡丹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公司不超过10亿元的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并于12月15日公告称获得交易商协会注册,前后间隔仅为三个月左右。

  收到通知为何不及时公告?

  12月17日,中国资本证券网以投资者名义联系黑牡丹董秘办,一位工作人员称,对于募集资金在补充营运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上的使用比例目前并不知情。

  即便此次发债10亿元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加上第一次发行中期票据已偿还过7亿元,相比三季度末的累计26亿元负债压力而言,二度发债亦是难解资金之渴。

  交易商协会文件的中市协注[2012]MTN305号显示,交易商协会于9月18日接受黑牡丹金额为9亿元的第一次中期票据的注册,并于9月26日以正式文件通知黑牡丹,而黑牡丹公告时间是10月9日。同时,交易商协会文件中的中市协注[2012]PPN193号也显示,对于黑牡丹金额10亿元的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已获得交易商协会的注册,并于12月7日以正式文件通知黑牡丹,而黑牡丹公司公告时间是12月15日。

  同时,于12月17日以投资者名义联系交易商协会,一位工作人员介绍,协会接受企业发债的注册申请后,便会及时通知企业。

  那么,便由此产生了一个疑问,既然黑牡丹获得交易商协会的通知为何不及时予以公告。

  资料显示,黑牡丹第一次中期票据获得注册时间与公告时间,中间间隔了4个工作日(国庆期间工作日以国家法定安排为准);黑牡丹第二次发债获得注册时间与公司公告时间,中间间隔了5个工作日。

  更值得一提的是,黑牡丹第二次发债过程中却伴随着股价异动。

  在公司基本面无任何利好消息情况下,黑牡丹股价在12月10日、11日相继涨停,令投资者疑惑不已。12月15日,黑牡丹发布公告称公司10亿元的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申请获得交易商协会注册。15日为周六,到了17日(周一)开盘,公司股价随即再度涨停。

  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披露,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

  由此而来,黑牡丹发债10亿元的过程中,是否涉嫌信披违规?

稿件来源: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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