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纺织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2-09-14      发表评论()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直属园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南通市纺织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9日

南通市纺织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

  纺织产业是我市传统产业和支柱产业,在稳增长、促就业、保民生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进一步推动纺织产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快新旧动能转换,进一步抢抓“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机遇,巩固产业竞争优势,完善产业链条,做大产业规模,提升发展质量,全力打造国际先进、国内一流的纺织产业高地。

  二、发展目标

  (一)打造产业集群。培育壮大纺织产业集群规模,到2024年全市规上纺织企业实现总产值2200亿元,形成“三主三副”纺织产业格局。以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制造模式为引领的纺织织造业产值740亿元,以国际一流高端品牌集聚为特色的家纺业产值520亿元,以高性能、功能性、差别化纺织新材料为代表的化纤业产值440亿元;服装、印染、丝绸三个领域产值分别达到250亿元、150亿元和100亿元。

  (二)优化空间布局。形成特色鲜明、优势互补、协同联动的“一区五基地”空间布局。江苏南通国际家纺产业园区打造成世界级家纺产业集群先行区;通州湾现代纺织产业园打造成高端面料和产业用纺织品创新基地;海安常安现代纺织科技产业园打造成绿色低碳高端纺织产业基地;以恒科、华峰、桐昆、金鹰等企业为龙头,打造长三角纤维制造基地;以海安鑫缘为龙头,打造茧丝绸全产业链生产基地;南通外贸中心打造成纺织服装外贸新业态基地。

  (三)深耕重点区域。聚焦江苏南通国际家纺产业园区,发挥专业市场优势,巩固南通家纺“金字招牌”领军地位,打造成全球最具市场话语权的家纺产业风向标。突出规划引领,建设不低于200亩用地的家纺总部集聚区,吸引家纺总部企业集聚;完善城市功能,进一步加强家纺园区与主城区的联系,优化交通、医疗、住房、托育、餐饮等配套服务设施;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规范竞争行为,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打造宜居宜业的家纺新城。

  三、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

  (一)聚力培优扶强

  1. 加强梯度培育。实施龙头企业培育工程,三年内形成年营业收入50亿元以上企业12家(其中100亿元以上企业6家);引导支持中小企业走转型升级之路,累计创建省级以上纺织行业“专精特新”企业10家;实施“个转企”“小升规”工程,推动小微企业列规纳统,新增纺织规上企业500家。〔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地方金融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直属园区管委会,以下所有条目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直属园区管委会参与,不再列出〕

  2. 加快总部集聚。鼓励有潜力的本地企业向集团化、总部化方向发展,招引优质总部型企业落地南通。经认定的新引进纺织总部企业,给予相关政策支持。开办资助方面,按照4∶3∶3的比例,分三年给予总额200万元的奖励。购房补贴方面,对购买商务楼宇按1000元/平方米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租房补贴方面,租赁商务楼宇连续三年按实际租金的50%补贴,年最高不超过150万元。培育奖励方面,根据对地方经济贡献增长情况,销售收入比上年度增长200万元—500万元(含)、500万元—1000万元(含)、1000万元—2000万元(含)的,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增长超过2000万元的,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奖励。经认定的本地纺织总部企业可参照新引进纺织总部企业享受“培育奖励方面”政策支持。(责任单位:市工信局、财政局、税务局)

  (二)增强内生动力

  3. 突破关键环节。把握行业发展趋势,突破关键工艺和高端产品,推行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新模式。在工艺上,重点攻坚高效染色整理、无水少水印染、数码喷印等关键领域,在江苏南通国际家纺产业园区(取得规划环评后)建设数码喷印中心,对达到绿色准入要求的数码直接喷墨印花工艺、数码转移喷墨印花工艺应用项目,由园区按照环评告知承诺制进行审批。在产品上,前延后伸补齐高端纺织面料产业链,重点引进新型纤维材料龙头企业,扩大高附加值纺织品供给,加快开发推广医疗、环保、应急防护、航天航空等产业用纺织品,促进纺织产业与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市工信局、生态环境局)

  4. 提升研发能力。全面提升新品研发、文化创意、时尚设计能力,新增纺织行业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30家,鼓励实施“揭榜挂帅”和重大成果专项;新增省级以上工业设计研究院、设计中心6家,引进国际知名设计师、新锐设计师10名;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深度合作,建成行业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创新联合体8家,每年实施产学研合作项目100个。(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发改委、工信局)

  5. 推动质量建设。大力推进“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战略,培育“中国驰名商标”2件,推动“首席质量官”规上企业全覆盖。新增通过体系认证企业150家,企业主导或参与制定标准1000项。按照国际一流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标准,建成国家床上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依托中国南通(家纺)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南通知识产权保护公证服务中心和巡回法庭建设,构建专利、版权快速授权、确权和维权的全链条保护通道。〔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市委宣传部(市版权局)〕

  (三)加快数字赋能

  6. 实施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全市纺织产业累计建成省级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5个、智能车间(工厂)10个、星级上云企业100个,规模企业“上云上平台”覆盖面达70%。支持现有家纺、服装、印染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形成增量产出,对新设备购置额达200万元—500万元(不含税)的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竣工投产后按新设备购置额的10%给予补助。(责任单位:市工信局、财政局)

  7. 推进两化融合。深化纺织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和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建设,每年评选3个纺织行业示范性工业互联网、工业电商平台,每家奖励5万元。对现有家纺、服装、印染企业实际投入100万元—200万元(不含税)、并已建成运行的工业互联网软硬件项目,按确认后开票金额的15%给予补助(实际总投资支付比例不低于85%,软件部分投入不低于总投资的30%)。(责任单位:市工信局、财政局)

  8. 深化“大数据+”应用。加快江苏南通国际家纺产业园区数字化转型,建成省级“大数据+”赋能家纺产业样板工程、“互联网+先进制造”特色基地。推进江苏省“数动未来”家纺产业融合创新中心建设,打造南通家纺工业数据空间,对入选江苏省工业数据空间应用场景、产品、解决方案和服务供应商的企业,每家奖励5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场监管局、财政局)

  (四)助力拓展市场

  9. 培育电商经济。规范电子商务市场秩序,鼓励开展直播营销、内容营销、社群营销,支持直播企业、MCN机构入驻,着力打造纺织电商产业园。对入驻直播电商基地且设立运营中心、签约全职主播不低于20人、服务我市企业或品牌不少于10个、年直播带货额不低于1亿元的MCN机构,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财政局)

  10. 推动经贸合作。全方位拓展纺织产业与RCEP成员经贸合作,及时优化境内外展会支持名单,每年举办中国南通国际高端纺织产业博览会和中国南通国际家纺交易会,支持企业参加“江苏优品?畅行(数贸)全球”“南通名品海外行”等活动。推广“跨境电商+产业”模式,对开展经备案的走进“产业带”活动,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的80%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30万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工信局、财政局)

  (五)保障要素资源

  11. 支持高标准厂房建设。2022年—2023年,通州区、海门区分别保障江苏南通国际家纺产业园区300亩用地指标,用于支持国有平台、产业运营企业建设高标准厂房;在家纺总部集聚区内建设办公用房,地价可按该地块市场评估价的85%确定出让底价,出让价不得低于基准地价。支持现有企业申请将自有低效用地纳入低效用地再开发规划和实施计划,改造建设高标准厂房,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部分,不再增收土地价款。(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信局、财政局、行政审批局)

  12. 集约节约利用土地。鼓励高标准厂房开发主体采用“先租后售”方式,引进纺织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入驻。在高标准厂房竣工验收满三年且入驻企业绩效达到履约要求的,可按规定对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割转让。原则上,所有入驻企业整体折算亩均投资强度不低于400万元、亩均税收不低于30万元,最小分割单元建筑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信局、行政审批局)

  13. 统筹用能排污指标。纺织园区对排污指标实施动态管理,实行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按照亩均税收等绩效考核结果,优先保障优质企业,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纺织园区承接市内转移的优质纺织项目,原项目有效的能耗指标随之转移。原排污指标按照40%市级储备、60%县级储备的方式进入污染物排放总量“调蓄库”,进行统一管理使用,优先支持市级以上高端纺织重大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生态环境局)

  14. 加强金融信贷支持。鼓励金融机构提高科技创新类纺织企业贷款抵押率,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投放。对发展前景和信用记录良好,但资金周转暂时出现困难的企业,到期贷款按照市场化原则给予周转。支持国有担保公司拓展产品业务,积极为企业提供担保增信。落实企业上市及新三板联席会议、拟上市企业“白名单”管理等制度,力争新增上市(挂牌)企业8家。(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银保监分局)

  四、其他事项

  本行动计划适用于市区(崇川区、通州区、海门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江苏南通国际家纺产业园区)纺织企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奖补资金由市、区按现行财政体制分担,同一项目不重复申报市级其他扶持政策。各县(市)可参照执行。

稿件来源:南通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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