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夫股份回复关注函 新主未来3年内不放弃控制权
发表时间:2017-05-21      发表评论()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尤夫股份”,002427)5月19日晚发布公告,针对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关注函进行了回复。在回复中,尤夫股份称,公司新实控人颜静刚承诺,权益变动完成后36个月内不转让本次权益变动中所获得的股份,并自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之日起36个月内不放弃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一周前,尤夫股份发布实际控制人变更公告,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技集团”)受让蒋勇、蒋智持有的苏州正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苏州正悦”)100%的股权。受让完成后,中技集团将通过苏州正悦持有湖州尤夫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尤夫控股”)100%的股权,进而间接持有尤夫股份29.8%的股份,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尤夫股份实际控股人也由蒋勇变更为中技集团控股股东颜静刚。根据公告,本次股权转让采用承债方式进行,在承担苏州正悦25.81 亿元的债务基础上,双方约定此次股权转让总价为一亿元。

  此前,苏州正悦通过尤夫控股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1.18亿股处于质押状态。尤夫股份在回复公告中对此解释称,本次权益变动是通过间接的方式进行,转让标的是苏州正悦的股权而不是已质押的上市公司股份。因此,上述质押不会影响到本次股权转让变更手续的办理。

  针对关注函中提及的,中技集团和颜静刚是否具备控制、管理、运营尤夫股份的相关能力。公告中表示,中技集团及其下属企业涵盖采矿、游戏、建筑材料等行业,具备丰富的实体经营经验。中技集团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有利于改善苏州正悦的财务状况。中技集团看好尤夫股份目前所处的涤纶工业丝和锂电池、氢燃料电池等新能源行业前景,将在保持现有管理团队稳定的基础上,继续加强企业管理和内部控制,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强化技术创新和精细管理,进一步扩大产品销售规模,提升公司整体经济效益。

  此外,公告还表示,中技集团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没有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稿件来源:大众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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