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数据现巨额差错 神马股份受交易所处分
发表时间:2017-05-03    作者:王一鸣  发表评论()

  5月2日,上交所披露称,交易所在日常信息披露监管中发现,神马股份在信息披露、规范运作方面存在违规事项,鉴于此,上交所此前已召开纪律处分委员会,形成了纪律处分决定。

  上交所相关负责人介绍,经查明,神马股份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规范运作方面分别存在2014年年报主要财务数据披露不真实、不准确以及重大关联交易未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等违规事实。

  据了解,去年12月,河南证监局也曾对神马股份上述部分违规行为予以行政处罚。彼时河南证监局查明,神马股份在2014年至2015年上半年期内虚增营收累计78亿元(其中2014年为53.43亿元),以及此期间的关联销售和关联采购未按规定披露。

  本次上交所纪律处分书显示:神马股份2014年年报显示,公司当年营业收入为148.86亿元,营业成本为142.02亿元。2016年4月20日,公司披露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称,公司在编制2014年年报时,未将合并报表范围内各个主体之间的交易予以合并抵消,导致公司2014年年报中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均虚增53.43亿元,占调整后当年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56%、60%。

  上交所指出,公司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数据披露不真实、不准确,金额巨大,情节严重。

  其次,在重大关联交易方面:公司2014、2015年年报显示,公司2014年和2015年通过独立第三方与关联方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进行的原材料、产成品交易金额分别为63.8亿元、48.7亿元,分别占2013年、201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74%、188%。

  经交易所查明,上述交易应当确认为关联交易,但是公司均未按照关联交易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也未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且金额巨大。另外,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26.4亿元,实际发生金额为28.62亿元,超出预计金额2.2亿元,占2014年度净资产的8.5%。但是,公司未及时对超出部分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相关规定,上交所对神马股份和时任董事长王良、财务总监赵运通、副总经理段文亮予以公开谴责,对时任董事兼总经理张电子、董事会秘书刘臻予以通报批评。

  对于上述纪律处分,上交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并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稿件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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