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美国惠好公司浆粕反倾销案损害意见陈述会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3-12-09 发表评论()
各利害关系方:
2013年11月6日,商务部发布2013年第75号公告,对原产于美国、加拿大和巴西的进口浆粕反倾销案做出初步裁定。应美国惠好公司申请,调查机关拟定于2013年12月16日召开美国惠好公司浆粕反倾销案损害意见陈述会,听取美国惠好公司的意见陈述。应美国惠好公司申请,本次会议公开举行,请拟参加会议的单位于12月12日前向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报名(报名回执附后)。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会议地点:商务部一号楼1318会议室
会议时间:2013年12月16日上午9:00
联 系 人:孙 玉,刘 克
联系电话:(010)65198073 65197590
传 真:(010)65197578
地 址: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产业损害调查局行业指导处
特此通知。
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
2013年12月9日
2013年11月6日,商务部发布2013年第75号公告,对原产于美国、加拿大和巴西的进口浆粕反倾销案做出初步裁定。应美国惠好公司申请,调查机关拟定于2013年12月16日召开美国惠好公司浆粕反倾销案损害意见陈述会,听取美国惠好公司的意见陈述。应美国惠好公司申请,本次会议公开举行,请拟参加会议的单位于12月12日前向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报名(报名回执附后)。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会议地点:商务部一号楼1318会议室
会议时间:2013年12月16日上午9:00
联 系 人:孙 玉,刘 克
联系电话:(010)65198073 65197590
传 真:(010)65197578
地 址: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产业损害调查局行业指导处
特此通知。
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
2013年12月9日
稿件来源:商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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