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纺织用棉企业:
有关部门决定,2013年11月28日起通过全国棉花交易市场(以下简称“交易市场”)储备棉竞卖交易系统出库销售部分国家储备棉,为使有关企业做好交易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资格审核和入市手续办理
请按照中国棉纺织行业协会和交易市场于2013年11月27日联合发布的《关于审核参与储备棉竞卖交易资格的公告》(2013年度[投放]第1号)有关规定办理。
二、保证金
为确保履约,符合竞买者资格的纺织用棉企业须在参加交易前,在交易市场预存不少于50万元的保证金,以保证交易的进行。竞卖交易中,交易市场从交易商预存保证金中根据成交数量按1000元/吨暂扣履约保证金。交易商保证金不足将暂停交易,直至补足为止。请交易商根据资金余额和预计交易数量预存足额保证金,确保交易正常进行。交易市场预存储备棉竞卖交易保证金账户:
收款单位:北京全国棉花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工行金融街支行
账 号:0200216819200056225
或:
开户行:建设银行北京苏州桥支行
账 号:11001079800049005023
或: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北京长虹桥支行
账 号:35200188000087429
或: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民航大厦支行
账 号:021001040003041
或: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营业部
账 号:20399990010100000038471
如交易商拟将其存放于交易市场其它账户上的保证金划转到储备棉竞卖交易保证金账户,须本单位出具同意划转的资金调拨单传真,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按有关规定,交易市场只接受本企业的汇款作为交易履约保证金。
三、委托办理合同和其它手续
为方便参与交易的交易商及时办理成交合同签订、提货单办理等相关事宜,经与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协商,允许买方交易商授权委托代理人办理相关事务,即成交的买方交易商可以授权委托代理人在购销合同上签字,授权委托人凭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到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办理提货单和开具增值税发票。
委托代理人由买方交易商自主确定,并向交易市场出具有关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如交易商在本轮储备棉投放交易与2013年1-7月储备棉投放交易时的委托代理人为同1个人,则不需再次提交委托书。为降低买方交易商办理业务成本,提高业务办理速度,交易市场免费为买方交易商提供交易市场工作人员作为其委托代理人的人选之一(有关委托代理人联系表见附件2),一旦接受书面授权,这些工作人员可代表买方交易商在有关合同上签字并代办提货单领取、寄送等手续。为防止发生纠纷,买方交易商授权交易市场工作人员为委托代理人时,需针对每份合同成交棉花分别出具委托书,也可出具一份总的委托书。买方交易商也可以委托任何单位的人员作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可针对每份合同成交棉花分别出具委托书,也可出具一份总的委托书。所有买方交易商授权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在交易市场备案。
四、其它
1、为方便交易商及时查询投放交易保证金到账和释放情况,同时方便已成交购销合同的管理,交易商可通过交易市场投放交易系统的“我的资金状况”和“投放合同查询”模块分别查询本企业投放保证金情况、打印投放购销合同以及查询合同签订情况,具体请通过中国棉花信息网“2013年度棉花投放交易”专栏下载《2013年度储备棉投放交易保证金查询及合同打印操作说明》并按说明进行操作。
2、为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交易市场在中国棉花信息网开通“政策棉交易资料绿色通道”。请交易商通过该通道上传盖章后的《委托书》、《国家储备棉购销合同》以及增值税发票开票资料(其中开票资料如与上轮储备棉投放交易时一致,则不需要再次提供),以及查询合同审核受理状态。需要纸质合同的企业可申请下载经过交易市场见证的三方合同。
3、为使参加储备棉投放交易的交易商熟悉有关操作程序,交易市场于11月27日下午3:00-3:50将投放交易模拟系统向交易商开放,以供交易商学习和模拟交易。
4、交易市场业务电话及传真:
(1)交易市场客户服务热线电话:4008106850。
(2)投放交易咨询及入市手续办理:请与企业所在区域交易市场服务中心(或新疆办事处)联系,具体见附件2。
(3)储备棉投放交易保证金咨询:010-59338663/8665。
(4)成交合同签订及咨询:010-59338666。
(5)储备棉投放交易系统技术咨询:010-59338720/8636。
(6)业务监督及投诉:010-59338640。
特此公告。
附件:1、委托书
附件:2、全国棉花交易市场委托代理人联系表
全国棉花交易市场
二○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