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总局官员:成品油消费税或移至销售环节征收
发表时间:2012-09-25    作者:陈其珏  发表评论()

  国税总局官员近日在公开场合透露,成品油消费税将在征收环节改革,或将试点在加油站对消费者征收成品油消费税,即由向企业征收改为向居民个人征收。分析人士认为,此举利好炼油企业,对消费者来说油价支出可能小幅下降,但也将增加税收的社会成本,并导致监管难度大增。

  据了解,此举实质上就是业界呼唤已久的成品油消费税由“价内征收”转向“价外征收”,目的是为实现价税分离,防止走私油、非标油和调和油对成品油市场的冲击,从而规范市场。

  早在2009年成品油税费改革初期,业界就曾讨论过征收环节问题。但国内成品油销售环节的多样性令价税分离在实现起来难度极大,国家遂规定消费税暂由以两大集团为主的生产企业在出厂环节代缴。

  对此,卓创资讯分析师张斌昨天指出,成品油消费税在生产环节征收对企业影响较大。以今年上半年我国汽柴油产量分别为3758万吨和7647万吨计算,如果在这些产品全部销售出去的前提下,国内所有炼厂要替消费者代缴总计1260亿元左右的消费税。该部分费用极大占用了企业生产环节的资金。

  “另外,由于当前消费税是价内税,在企业折算增值税时,存在重复计征现象。仍以今年上半年为例,按13%的增值税计算,石油公司半年‘多’缴增值税163亿元。”张斌说。

  同时,当前成品油的终端售价包含0.8-1元/升的消费税,导致实际油价偏高。而高油价正是舆论质疑两大集团暴利的关键,后者一直希望抛开消费税这一包袱,以缓和舆论压力。

  “消费税改革如真正实现价税分离,最大的受益方应该是以两大集团为首的生产单位。”张斌说。

  至于消费者担心改革后会否引发油价再次变相提价,他认为,如果相关环节处理得当,这种局面就很难出现。

  “目前的油价实际是已包含了消费税,甚至涵盖了重复计征的价格。因此,如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消费者对油价的支出甚至会有小幅下降。”张斌说。

  以汽油消费税1元/升的价内征收为例,经增值税、城建税等层层加税后,折算下来,汽油方面实际承担的税负大约在1.029元/升左右。如果改成价外征收,每升汽油则会有0.03元/升左右的微小降幅。

  不仅如此,如成品油消费税实现“价外征收”,则该税种就会由“隐性”税收转为“显性”税收,出现谁消费谁缴税的局面。在节能减排的大环境下,这能更好促进消费者节约燃油,减少排放。

稿件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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