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交易商:
《关于组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地方储备棉花竞卖交易专场的通知》(2012年第32号)已于9月19日通过中国棉花信息网对外发布通知,现就交易商参与方式、保证金及资金服务业务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易商参与方式
所有全国棉花交易市场(以下简称“交易市场”)交易商均可参与本次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地方储备棉花竞卖专场的交易。交易商请登录中国棉花信息网交易版“软件下载”专栏,点击下载“全国棉花交易市场应用程序(兵团版)”并进行交易软件安装;安装成功后,选择并双击电脑桌面上“全国棉花交易市场(兵团版)”绿色图标,进入交易程序,并根据提示选择“兵团竞卖”按钮,即可进入兵团地方储备棉花交易界面。除兵团地方储备棉花交易的最小加价幅度为10元/吨,而2012年储备棉投放交易的最小加价幅度为20元/吨外,两者交易方式、交易流程基本相同。
二、交易保证金
凡参与2012年储备棉投放交易的交易商所预存的保证金可直接用于兵团地方储备交易专场的保证金。交易商如拟将撮合交易、网上超市交易的保证金或交割余款以及2012年度临时收储预存保证金转为兵团棉花竞卖交易保证金,须填写《资金调拨单》(格式见附件)并传真至交易市场,以办理资金划转手续。
交易商如电汇资金参与此次兵团地方储备棉花竞卖专场的交易,请在有关汇款传真底联注明用途为“商品棉竞卖交易保证金”。
三、资金服务
交易市场对此次购买兵团地方储备棉花的买方交易商提供资金服务业务。买方如购买存放于交易市场指定交割(监管)仓库的兵团地方储备棉花,可申请办理买方仓单质押业务,质押率为成交货款的80%。
资金服务业务基本程序为:
1、买方通过兵团地方储备交易系统竞价成交;
2、买方向交易市场(或所在区域交易市场的服务中心、新疆办事处)提出买方仓单质押申请;
3、买方按(成交货款×20%-成交重量×1000元/吨)向交易市场汇款,同时提交释放的保证金转货款的资金划转手续;
4、买方收到交易市场通知,按照《全国棉花交易市场商品棉仓单管理办法》到库办理仓单生成手续并邮寄至交易市场;
5、交易商所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以及后续业务办理流程按照《全国棉花交易市场仓单质押管理办法》中有关买方仓单质押的规定执行。
四、出疆棉铁路运费补贴的申请
此次竞卖成交的兵团地方储备棉花如存放于新疆区内仓库且通过铁路运输出疆,可以于2013年申请出疆棉铁路运输费用补贴。
特此通知。
附件:《全国棉花交易市场交易商资金调拨单》(略)
全国棉花交易市场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