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桥等14家棉纺巨头建议取消滑准税 调整“高征低扣”税赋
发表时间:2012-05-22      发表评论()

  第一纺织网5月22日消息:第一纺织网此间获悉,由中国棉纺织行业协会组织召开的“调整征收进口棉花落棉税率”座谈会于5月14日上午在山东青岛府新大厦召开,国家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上海海关及青岛海关有关部门的领导参加了会议,参加会议的企业包括山东魏桥创业集团有限公司、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三阳纺织有限公司、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华芳集团有限公司、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华茂集团有限公司、帛方纺织有限公司、山东聊城华润纺织有限公司、百隆东方有限公司、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溢达纺织有限公司、广东溢达纺织有限公司、江苏泰达纺织有限公司共14家。

  中国棉纺织行业协会朱北娜会长介绍了我国棉纺织行业的基本情况以及行业对调整征收进口棉花落棉税率的意见。

  第一纺织网了解到,此间参加此次会议的企业进口加工贸易棉花数量占全国50%以上,各企业就国家对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棉花下脚料即落棉(以下均“落棉”)征收10%的关税事宜进行了认真座谈讨论,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参会的各部委领导及海关领导也分别从不同的方面对进口棉花征收落棉税政策进行了解读,指出了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落棉即棉花下脚料,是在对原棉的生产加工过程中,从开清棉机或梳棉机、精梳机分离出来的短纤维和杂质,主要有统破籽、落地花、车肚、回丝、抄斩花和精梳落棉等,落棉中部分已无回收利用的价值,将作为垃圾丢弃;具有回收利用价值的由于品质低无法生产出口产品,而只能用于生产低档气流纺纱。

  第一纺织网获悉,参会的企业普遍认为,国家对进口棉花落棉征收10%的关税,17%的增值税,这样的税率使加工贸易进口棉花的落棉关税率高于一般贸易进口棉花的关税率,也高于进口棉花13%的增值税率和国内采购棉花13%的增值税率,是不合理的,尤其在出口形势不乐观的情况下,棉花下脚料(落棉)税成为企业经营负担。另外,进口棉花以四级或四级以上棉花为主,棉花品质较高,国家按照进口废棉的关税税率征收棉花下脚料(落棉)不合理。企业提出的建议还包括:参照棉花价格确定精梳落棉价格、取消滑准税、调整“高征低扣”税赋。

  第一纺织网还了解到,经过与会领导和企业的认真讨论,形成以下建议:调整企业在生产环节中的落棉的关税税率为0,并将17%的增值税调整至13%,与棉花增值税一致。

稿件来源:本网专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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