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发展改革委、工商局、质监局:
为进一步规范棉花市场秩序,提高棉花加工质量,根据《棉花加工资格认定和市场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工商总局、质检总局2006年令第49号)、《山东省棉花加工资格认定和市场管理实施细则》(鲁发改经贸[2011]23号)等规定,8月初,省发展改革委、工商局、质监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对全省棉花加工企业进行年度复查和清理整顿的通知》(鲁发改经贸[2011]928号),对全省棉花加工企业年度复查进行了安排部署。各市按照省里通知要求,从8月10日至9月15日,分动员部署、自查自纠、全面检查、复查验收四个阶段,对辖区内棉花加工企业进行了认真复查,并将复查结果上报省发展改革委、工商局、质监局。省发展改革委、工商局、质监局对各市上报的复查结果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有关情况公布如下:
一、保留503家企业棉花加工资格
经复查,济南金诺棉纺有限公司等503家企业,仍符合棉花加工资格认定条件,且继续从事棉花加工业务,保留其棉花加工资格。其中,400型打包机企业360家,200型打包机企业143家。按照棉花质检体制改革的有关规定,200型加工企业棉花加工资格证有效期到2012年8月31日,届时将退出棉花市场。
二、取消70家企业棉花加工资格
共取消淄博万宝春油棉有限公司等70家企业棉花加工资格。其中,46家企业是由于改制、兼并重组、经营需要等原因名称发生了变更,取消原企业棉花加工资格;24家企业由于转产、注销、丧失资质条件等原因被取消棉花加工资格。
三、取缔7家无证经营棉花加工企业
茌平县温陈齐东村等7个棉花加工点,未经省资格认定擅自从事棉花加工,予以取缔。
四、10家正在进行更新改造的企业仍按200型棉花加工资格公示
2005年推进棉花质检体制改革以来,少数列入更新改造规划的棉花企业由于经营不善、转产改制等原因存在占计划指标不改造现象。为全面完成我省棉花质检体制改革,做好棉花加工业设备更新改造收尾工作,2011年11月份,省发改委下发了《关于调整棉花加工业生产设备更新改造计划的通知》(鲁发改经贸[2011]1598号),将魏桥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惠民金桥纺织有限责任公司、山东顺天纺织有限公司、无棣华胜棉业有限公司、高唐县安鑫棉业有限公司、高唐县盛兴棉业有限公司、巨野县鑫原棉花加工有限公司、成武县银海棉业有限责任公司、山东省博兴县农盛棉业有限公司、高唐县欣佳棉业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调整列入2011年度棉花加工业生产设备更新改造计划(更新改造期限一年)。以上10家企业仍按200型棉花加工资格公示,待其更新改造完毕且验收合格换发400型棉花加工资格证书后,再按400型棉花加工资格公示。
五、认定临邑县临邑镇油棉厂400型棉花加工资格
临邑县临邑镇油棉厂2002年取得棉花收购与加工资格证书,2008年列入更新改造计划,并于2009年完成更新改造参与公证检验。在2008年度复查中,由于市、县有关部门工作失误,德州市发展改革委、工商局、质监局联合上报取消其棉花加工资格;2009年3月,省发展改革委、工商局、质监局在《关于公布2008年度棉花加工企业复查结果的通知》(鲁发改经贸[2009]243号)中将其资格予以取消。该企业出于生产需要,2009年12月与夏津县恒辉油棉公司重组,重新取得200型棉花加工资格。鉴于临邑县临邑镇油棉厂已安装条形码等设备,符合400型棉花加工资格认定条件,德州市发展改革委、工商局、质监局在《关于棉花加工企业生产设备更新改造验收情况的报告》(德发改流通[2011]47号)中申请认定其400型棉花加工资格。经研究,同意认定临邑县临邑镇油棉厂400型棉花加工资格,一并公示。
附件三、取缔“无证”经营棉花加工企业名单
山东省发展改革委
山东省工商局
山东省质监局
二○一二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