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龙:第一大股东拟转让所持有的公司国有法人股的提示
发表时间:2011-05-11 发表评论()
5月10日,山东海龙接到第一大股东潍坊市投资公司《关于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股拟转让的通知函》。潍坊市投资公司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国有法人股140,324,1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24%)进行转让。转让价格以本公告披露日(即2011年5月11日)的前3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算术平均值的90%为基准定价;本次转让完成的具体时间目前尚不确定,转让的相关材料齐备后需报潍坊市国资委、山东省国资委审批后,报国务院国资委备案。
本次股权转让的时间安排尚未确定;具体方案尚未形成,待方案确定后公司将另行公告。
本次股权转让的时间安排尚未确定;具体方案尚未形成,待方案确定后公司将另行公告。
稿件来源:深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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