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经信委关于公布获得绢纺企业生产准产证企业名单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1-02-10 发表评论()
有关市、县(市)经贸委(经委、经贸局):
根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和《商务部关于复审缫丝绢纺企业生产准产证有关事宜的通知》(商运发[2007]487号)要求,我委对各地上报的绢纺企业生产经营资格进行了复审。现将审核结果公布如下:
符合条件的绢纺企业40家,同意核发2010年至2011年度浙江省绢纺企业生产准产证(名单附后)。本次核准后,浙江省获证企业的绢纺总生产能力为371040锭。
稿件来源: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