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万华: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发表时间:2010-08-18 发表评论()
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8月1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2010年第二次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关于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
三、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于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有效期为两年、发行总额不超过8.5亿元人民币的短期融资券,可分期发行;每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期限不超过1年。
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9月2日上午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事项。
一、通过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关于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
三、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于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有效期为两年、发行总额不超过8.5亿元人民币的短期融资券,可分期发行;每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期限不超过1年。
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9月2日上午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事项。
稿件来源:上交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