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化纤公布董事会公告
发表时间:2010-07-23 发表评论()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7月21日接到控股股东南京轻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轻纺集团)通知:因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南京办事处的借款合同纠纷,依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有关《民事裁定书》,轻纺集团持有的公司流通股份2400万股被继续司法冻结,续冻期限自2010年7月24日起至2012年7月23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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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纺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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