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10年1月24日, 全国新体制棉花公证检验工作已进行了20周,具体情况如下:
全国73家实验室已检验按改革要求加工的新棉(以下称新体制棉花)1044.17万包235.74万吨,比去年同期(345.09万吨)减少31.69%。全国已申报的1669家新体制棉花加工企业中已送检的企业有1413家1545条生产线(同比增加246家),占申报企业的84.66%,,目前安徽、山东、湖北、陕西等地仍有少量企业申报本年度仪器化公证检验;送检企业的平均送检量为1668吨,比去年同期(2957吨)减少43.59%。
从每周检验进展情况来看,第18、19、20周全国周检验量依次为9.73万吨 、6.53万吨、4.24万吨,其中新疆周检验量下降明显,三周周检验量依次为6.93万吨、4.15万吨、2.45万吨;内地周检验量下降较为平缓,随着新疆周检验量的下降,第20周内地的检验量约占全国的42%。2009年度全国周检验量变化趋势请见附图。
各地区新体制棉花公证检验情况如下。
一、新疆
新疆检验量767.97万包173.68万吨,比去年同期(246.04万吨)减少29.41%,第19、20周检验量分别为4.15万吨、2.45万吨;检验份额(检验量占全国检验量的比率,下同)为73.67%,比去年同期(71.30%)上升2.37个百分点;已送检企业合计658家783条生产线,同比增加66家,送检比率(送检企业数占申报企业数的百分比,下同)93.33%;企业平均送检量2639吨,比去年同期(4156吨)下降36.50%。新疆地方、建设兵团检验量分别占全疆检验量的66.7%、33.3%,与去年同期相比,建设兵团下降了约4.6个百分点,具体情况如下:
1、新疆地方
检验量510.98万包115.81万吨,比去年同期(152.69万吨)减少24.15%,第19、20周检验量分别为3.33万吨、1.86万吨;已送检企业480家496条生产线,同比增加51家,送检比率92.13%,企业平均送检量2413吨,同比下降32.20%;
2、建设兵团
检验量257.00万包57.87万吨,比去年同期(93.35万吨)减少38.01%,第19、20周检验量分别为0.82万吨、0.59万吨;已送检企业178家287条生产线,同比增加15家,送检比率96.74%,企业平均送检量3251吨,同比下降43.23%。
二、内地
内地各产棉省合计检验量276.20万包62.06万吨,比去年同期(99.05万吨)减少37.35%,各省中仅陕西省检验量同比增加;第19、20周检验量分别为2.38万吨、1.79万吨;检验份额为26.33%,比去年同期(28.70%)下降2.37个百分点;已送检企业合计755家762条生产线,同比增加180家,送检比率78.32%;企业平均送检量822吨,比去年同期(1723吨)减少52.29%。申报参与仪器化公正检验的产棉省中,辽宁未开展检验,其他各省具体情况如下(按检验量大小排序):
1、山东
检验量80.92万包18.05万吨,比去年同期(20.82万吨)减少13.27%,第19、20周检验量分别为0.91万吨、0.90万吨;检验份额7.66%,同比上升1.63个百分点;已送检企业214家217条生产线,同比增加89家,送检比率81.37%;企业平均送检量844吨,同比减少49.31%;
2、河北
检验量49.61万包11.05万吨,比去年同期(16.76万吨)减少34.10%,第19、20周检验量分别为0.46万吨、0.37万吨;检验份额4.69%,同比下降0.17个百分点;已送检企业153家154条生产线,同比增加69家,送检比率83.15%;企业平均送检量722吨,同比减少63.83%;
3、湖北
检验量47.88万包10.80万吨,比去年同期(21.73万吨)减少50.28%,第19、20周检验量分别为0.25万吨、0.16万吨;检验份额4.58%,同比下降1.72个百分点;已送检企业100家100条生产线,同比增加10家,送检比率88.50%;企业平均送检量1080吨,同比减少55.28%;
4、甘肃
检验量24.44万包5.51万吨,比去年同期(6.98万吨)减少21.13%,第19、20周检验量分别为0.16万吨、0.10万吨;检验份额2.34%,同比上升0.32个百分点;已送检企业41家41条生产线,同比增加3家,送检比率82.00%;企业平均送检量1343吨,同比减少26.93%;
5、江苏
检验量23.65万包5.37万吨,比去年同期(9.51万吨)减少43.50%,第19、20周检验量分别为0.24万吨、0.09万吨;检验份额2.28%,同比下降0.48个百分点;已送检企业72家74条生产线,同比增加8家,送检比80.00%;企业平均送检量746吨,同比减少49.80%;
6、安徽
检验量21.27万包4.80万吨,比去年同期(8.18万吨)减少41.27%,第19、20周检验量分别为0.23万吨、0.12万吨;检验份额2.04%,同比下降0.33个百分点;已送检企业59家59条生产线,同比增加9家,送检比率77.63%;企业平均送检量814吨,同比减少50.21%;
7、湖南
检验量16.52万包3.78万吨,比去年同期(5.97万吨)减少36.69%,第19、20周检验量分别为560吨(以下各省周检验量以吨为单位)、0吨;检验份额1.60%,同比下降0.13个百分点;已送检企业39家39条生产线,同比增加3家,送检比率69.64%;企业平均送检量968吨,同比减少41.58%;
8、河南
检验量4.45万包1.01万吨,比去年同期(5.04万吨)减少80.00%,第19、20周检验量分别为260吨、229吨;检验份额0.43%,同比下降1.03个百分点;已送检企业27家28条生产线,同比减少25家,送检比率39.71%;企业平均送检量374吨,同比减少61.44%;
9、江西
检验量2.43万包0.55万吨,比去年同期(2.09万吨)减少73.74%,第19、20周检验量分别为442吨、0吨;检验份额0.23%,同比减少0.38个百分点;已送检企业21家21条生产线,同比增加8家,送检比率91.30%;企业平均送检量262吨,同比减少83.73%;
10、浙江
浙江今年首次参与仪器化公证检验,已检验1.73万包0.39万吨,第19、20周检验量分别为74吨、205吨;检验份额0.17%;已送检企业1家1条生产线,送检比率100.00%;企业平均送检量3898吨;
11、陕西
检验量1.63万包0.37万吨,比去年同期(0.25万吨)增加44.04%,第19、20周均无检验量,检验份额0.16%,同比增加0.09个百分点;已送检企业11家11条生产线,同比增加3家,送检比率91.67%;企业平均送检量333吨,同比增加4.72%;
12、天津
检验量0.99万包0.22万吨,比去年同期(1.45万吨)减少85.01%,第19、20周均无检验量;检验份额0.09%,同比下降0.33个百分点;已送检企业5家5条生产线,同比减少1家,送检比率45.45%;企业平均送检量436吨,同比减少82.01%;
13、山西
检验量0.70万包0.16万吨,比去年同期(0.23万吨)减少32.11%,第18、19、20周三周均无检验量;检验份额0.07%,同比不变;已送检企业12家12条生产线,同比增加4家,送检比率75.00%;企业平均送检量133吨,同比减少54.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