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晚间,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万华化学”)发布公告称,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0年实现净利润96亿元到101亿元,其中第四季度业绩预计同比增长91%到113%。
对此,浙商证券在一份研报中表示,公司业绩大超市场预期,主要系四季度下游需求快速恢复,公司主要产品量价双升。
或受此影响,1月7日,万华化学股价一度涨停,截至收盘上涨8.71%,收于106.99元/股,最新市值3359亿元,超过地产龙头万科(3345亿元)。2020年全年,万华化学股价累计涨逾140%。
万华化学是一家全球化运营的化工新材料公司,是全球产量规模最大的MDI生产企业,所服务的行业包括生活家居、运动休闲、汽车交通、建筑工业、电子电器、个人护理和绿色能源等。
在拥有较强议价权的同时,昔日合作伙伴梦百合董事长却多次在网络上发文,质疑其“杀鸡取卵”。去年11月,万华化学与梦百合的合同纠纷案件被发回重审,梦百合方面此前要求其赔偿1800万元。
以投资者身份致电万华化学证券部,一位工作人员表示,与梦百合的官司是子公司的事,所涉金额不大,具体情况暂不知晓。
四季度净利或翻番
受疫情等突发事件影响,2020年万华化学业绩低开高走。公司前三个季度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3.8亿元,14.6亿元、25.1亿元,第四季度或实现归母净利润42.6至47.5亿元,是公司历史上归母净利润最高的一个季度。
作为全球MDI龙头,万华化学国内市场占有率超过40%,其业绩波动和MDI价格直接相关。
2020年上半年,受疫情影响,下游厂商开工率低,需求萎缩,MDI价格一直处于较低的历史分位水平,销量也有所下滑。下半年以来,随着国内复工复产,加上海外疫情蔓延,对于MDI需求形成有效支撑。同时MDI行业格局良好,寡头垄断的状态下带动MDI价格持续提升。
中信建投证券研报数据显示,在供给端,去年10月至11月全球主力MDI停工情况较多,期间国内万华、上海巴斯夫、上海科思创均有较大规模检修,而10月美国飓风则迫使陶氏主力MDI装置及相关配套宣布不可抗力。
前期聚氨酯行业已经有明显去库存,市场内货源持续稀少,供给保持紧张之下聚氨酯产业链产品价格均快速上涨,MDI、PO、软泡及硬泡聚醚价格均一度上升至历史高位。其中,第四季度华东地区纯MDI和聚合MDI均价分别为26984元/吨和19629元/吨,同比分别大幅增长57.56%和56.00%,环比分别大幅增加78.84%和39.32%。
值得注意的是,据天天化工网,2021年1月6日华东聚合MDI和纯MDI报价为1.80万元/吨、2.16万元/吨,较2020年10月31日分别下跌24%、33%。
万华化学公告2021年1月聚合MDI和纯MDI挂牌价分别为2.05万元/吨、2.40万元/吨,月环比下调0.45万元/吨、0.40万元/吨。
华安证券分析师刘万鹏认为,此时MDI价格合理下调。一方面1月是MDI需求传统淡季,下游冰箱冰柜需求减弱;另一方面,临近春节,通过调价可以有效管理库存。且万华化学主营产品聚合MDI和纯MDI的1月挂牌价依旧高于2018、2019年的同期,处于较高的历史分位水平。
万华化学近几年经营规模持续扩大。2019年,公司吸收合并烟台万华化工有限公司,实现了化工资产整体上市;此外,公司还完成对Chematur Technologies AB 100%股权和附件康乃尔聚氨酯有限责任公司的收购。
万华化学的有息负债也逐年增长,其中短期债务规模及占比上升较快,联合资信在评级报告中称,公司存在一定短期偿债压力。2017年至2019年,万华化学有息负债年均复合增长26.51%,同期短期债务快速增长,年均复合增长35.71%。截至2019年底,万华化学有息债务377.07亿元,其中短期债务占比84.19%。
短期偿债能力方面,2017年至2019年,万华化学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加权均值分别为67.56%和46.22%,同期公司现金类资产对短期债务的保障倍数分别为0.83倍、0.59倍和0.27倍,截至2020年3月底为0.31倍。公司短期偿债能力指标较弱。
被告上法庭
MDI的技术壁垒极高,全球供应商只有7家,其中万华、巴斯夫、科思创、亨斯曼和陶氏占到九成。这几家生产商具有极高的议价权,可获取“技术垄断”利润。万华化学在享受MDI价格上涨带来的利润同时,也被下游合作商“诟病”。
2020年12月11日凌晨,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梦百合”)董事长倪张根在雪球发布《出离愤怒之万华案进展》,围绕两家公司之间持续3年的诉讼案件,“炮轰”万华化学副总裁兼CFO李立民,喊话要与之“法庭见”。
此前9月,倪张根称,梦百合2008年至2017年的10年中MDI的供应商几乎只有万华化学一个,十年大致购买了15000吨。对于海绵原料涨价,倪张根表示背后的始作俑者就是万华化学,这种“杀鸡取卵”的行为最终只有被市场给唾弃。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万华化学(北京)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显示,2017年1月17日,万华化学(北京)有限公司(简称“万华北京”)与梦百合签订《万华化学2017年改性MDI产品供货合同》,双方约定,合同内的产品价格为W8105为19500元/吨,W8122B为20300元/吨,当产品主流市场价格上(下)浮动超过10%,实际操作价格在本合同基础上(下)浮动5%。
万华北京对2017年5月份合同内价格报价为W8105为22750元/吨,W8122B为24650元/吨。该报价已远远超过了合同约定,致使梦百合公司未向万华北京发送新的产品订单,并向万华北京发送了《关于5月份订单暂停合作函》。
为此,梦百合请求判令万华北京赔偿其损失1884.13万元,其中包含2017年度返利240万元,梦百合临时寻找供应商提供产品而付出的高额成本1644.13万元。
最终法院认为,万华北京仅在5月份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在6月份至12月份均不存在违约行为,判令赔偿万华北京赔偿梦百合损失的100.16万元。
(2020)京01民终1380号裁定书显示,2020年11月10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将案件发回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