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二师三十团制定棉花产品收购管理办法 杜绝“四风”
为了增强防腐败能力,认真贯彻落实“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体要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三十团新制定出台了棉花收购管理办法,着力解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2014年,该团种植棉花8.1万亩,在棉花产品收购中,该团严格执行国家标准收购棉花产品要求,团棉花产品收购管理领导小组全程监督棉花收交工作。棉花加工厂收花计量、检测器具必须经计量部门检查合格,保证收交棉花质量、数量的准确性,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原则。
该团严格执行籽棉收购“一试五定”密码检验基本程序,强化取样代表性,试扎的公平性,“五定”的精确性,“密码”的保密性。强化动态质量监督管理,在籽棉试扎初验后的上垛过程中,实行逐袋查看监督复验,发现等级不符的棉花,实行从新取样试扎,对籽棉垛的籽棉质量在责任包干的同时,实施棉检员之间的交叉复验,及时调整“眼光”的偏差,棉检人员还实行定期岗位交流,更进一步的防止棉检员与棉农之间的人情关系发生,有效地杜绝收“人情花”、“暗箱花”现象的发生。进一步保证籽棉的主体品级率达92%以上,如工作人员违规棉花检验程序、检验棉花等级不符标准等现象当事人在全厂职工大会做检查、并在团电视台通报,情节严重者调离工作岗位。
稿件来源:天山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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