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吴中:董监事会决议暨召开股东大会公告
发表时间:2011-03-30 发表评论()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3月28日召开六届八次董事会及六届九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拟以2010年末总股本623,700,000股为基础,每10股派0.20元(含税);资本公积金不转增。
三、通过关于2011年度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通过关于公司2011年度为所属控股子公司及参股企业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五、通过关于制订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六、通过关于授权董事长对公司参与土地拍卖资金额度决策的议案:参与土地拍卖的单项成交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
七、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1年4月22日上午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
一、通过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拟以2010年末总股本623,700,000股为基础,每10股派0.20元(含税);资本公积金不转增。
三、通过关于2011年度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通过关于公司2011年度为所属控股子公司及参股企业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五、通过关于制订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六、通过关于授权董事长对公司参与土地拍卖资金额度决策的议案:参与土地拍卖的单项成交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
七、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1年4月22日上午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
稿件来源:上交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