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中秋节前商品棉电子撮合交易自律价幅度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0-09-19 发表评论()
各交易商:
为确保中秋节期间商品棉电子撮合交易的风险控制,根据《全国棉花交易市场商品棉交易保证金管理和电子撮合交易风险控制实施办法》第三十条规定,自2010年9月20日起,全国棉花交易市场将商品棉电子撮合交易的自律价幅度调整为不超过上一交易日成交平均价格的675元/吨,有关风险控制额同步做出相应调整。
特此通知。
全国棉花交易市场
二○一○年九月十九日
稿件来源:全国棉花交易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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