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商品棉电子撮合交易自律价幅度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0-09-19 发表评论()
各交易商:
根据《全国棉花交易市场商品棉交易办法(2010年度版)》第三十九条规定,自2010年9月15日起,全国棉花交易市场将商品棉电子撮合交易的自律价幅度调整为不超过上一交易日成交平均价格的450元/吨,有关风险控制额同步作出相应调整。
特此通知。
全国棉花交易市场
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稿件来源:全国棉花交易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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