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广西蚕桑茧丝绸产业循环经济(宜州)示范基地建设方案的通知
桂政办发〔2010〕86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西蚕桑茧丝绸产业循环经济(宜州)示范基地建设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广西蚕桑茧丝绸产业循环经济(宜州)示范基地建设方案
为加快实现广西蚕桑茧丝绸产业“双百亿”发展目标,进一步做大做强蚕桑茧丝绸产业,推动我区从蚕业大区向蚕业强区迈进,自治区决定建设广西蚕桑茧丝绸产业循环经济(宜州)示范基地。现提出如下建设方案。
一、基地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十五”以来,我区积极承接国家“东桑西移”产业转移,蚕业发展成效显著,从2005年起连续5年产茧量居全国第一。2009年,全区桑园面积193.27万亩,产鲜茧22.57万吨,蚕农售茧收入49.95亿元;持证开工的缫丝企业73家,年产生丝1.67万吨,产值约42.9亿元。但是,我区与传统蚕业强省相比仍有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种桑养蚕先进技术普及率仍然较低,蚕农合作组织化程度不够高;茧丝绸精深加工总量较小,产业链短,产品附加值低,基本还停留在原料初加工阶段;蚕资源综合循环利用开发方面投入少,利用率低,综合效益未能充分体现;等等。为改变这一局面,加快建设蚕业强区,必须建设一个辐射力强、带动面广、产业链长、综合效益好的蚕桑茧丝绸循环经济示范基地,以带动和促进全区蚕桑茧丝绸产业优化升级,实现优势更优、特色更特、强项更强。
宜州市拥有丰富的土地和劳力资源,自然条件优越,蚕业发展优势明显。全市年蚕茧产量和茧丝加工量分别占全区总量的1/4和1/7,是我区最大的原料茧生产基地和茧丝加工基地,也是全国产茧第一大县(市)。在宜州市建设蚕桑茧丝绸产业循环经济示范基地,是有力带动和推进我区茧丝绸加工纵深发展、提高茧丝绸产业综合竞争力的重要途径,是向蚕业强区迈进的突破口,各级和各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共同推进,确保成效。
二、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思路。按照“建设宜州循环经济示范基地,带动全区蚕桑茧丝绸产业发展,推动打造蚕业强区”的发展思路,变资源优势为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在宜州市建立一批科学种桑养蚕示范村、示范镇,培育发展一批蚕农专业合作组织,扶持一批蚕业资源综合循环开发利用典型,引进并壮大一批茧丝绸精深加工企业,把宜州打造成为全区乃至全国有一定影响力的桑蚕生产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示范基地大县(市),带动我区蚕桑茧丝绸产业纵深发展,努力把广西打造成全国最大的优质原料茧基地,西部最大的茧丝绸加工、贸易与现代茧丝绸文化交流中心。
(二)发展目标。力争到2015年,广西蚕桑茧丝绸产业循环经济(宜州)示范基地建设,在以下5个方面取得新的突破:
——在建设桑蚕优质原料茧基地上取得新突破。按照蚕农组织合作化,桑蚕优质原料茧生产规模化、标准化和生态化要求,宜州市桑园发展到30万亩,年产鲜茧达到5.4万吨。
——在推进茧丝绸精深加工上取得新突破。建设宜州市丝绸工业园区,培育发展茧丝绸加工企业12~15家,产业链延伸至丝绸加工等领域,年产生丝3800吨、坯绸1000万米、蚕丝被20万床。
——在提高茧丝质量实施品牌战略上取得新突破。大力推广良种良法,力争宜州市蚕茧质量达到或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生丝质量达到4A~5A级,培育形成一批茧丝绸名牌产品。
——在促进蚕桑资源循环利用上取得新突破。扶持宜州市发展桑枝、蚕沙、蚕蛹、下茧等蚕桑资源综合利用企业10~13家,力争桑枝、蚕沙、蚕蛹、废丝利用率达60%以上。
——在扩大蚕桑茧丝绸产业规模效益上取得新突破。宜州市蚕茧生产、茧丝绸加工及资源综合利用总产值突破40亿元。
三、建设重点
(一)巩固发展桑蚕优质原料茧基地。在宜州市建设桑蚕优质原料茧基地示范村60个、示范乡(镇) 2~3个,大力推广蚕、桑优良新品种,以及丰产桑园栽培、桑园测土配方施肥、小蚕共育、方格蔟营茧、大蚕节本增效省力化饲养、蚕桑病虫害综合防控、桑园间套种等先进实用种养技术,全面提高蚕农标准化意识和科学种养水平,带动全市形成产量高、质量优、效益好的桑蚕原料茧生产基地。到2015年,宜州市桑、蚕良种和方格蔟推广率100%,小蚕共育、蚕桑病虫害综合防控、蚕沙无害化处理等主要技术推广应用率90%以上,亩桑蚕茧和套种总产值超过4000元。通过宜州市示范带动,全区建设桑园面积5万亩以上、年产优质原料茧5000吨以上基地县20个左右。
(二)加快建设现代化丝绸工业园区。按照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要求,加快推进和壮大宜州市丝绸工业园区建设。到2015年,安装自动缫丝机100组共4万绪,全市60%的蚕茧可就地加工;安装织绸机400台套,扶持3~4家大型蚕丝被加工生产企业。同时大力引进3~5家丝绸服装生产企业,把宜州丝绸工业园区建设成为中国西南地区最大的现代化丝绸城。以宜州市带动和推进我区南宁、柳州、来宾等地茧丝绸产业发展,打造一批大型茧丝绸龙头企业,培育一批自治区级和国家级茧丝绸名牌产品,在全区形成茧丝绸加工集群发展的态势。
(三)全面构建蚕桑茧丝绸科研示范推广新型服务体系。充分利用区内外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宜州市农业、蚕业、科技等部门力量,建立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联盟,加快形成蚕桑茧丝绸科研示范推广新型服务体系。积极引进桑蚕新品种与新技术,开展制丝、织绸、印染、服装加工与蚕桑资源循环利用新技术的试验示范和推广,对影响产业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进行联合攻关。组织开展蚕桑茧丝绸技术培训,到2015年,完成30万人次的科技培训,提高全市种桑养蚕和加工技术水平。扶持建设60个示范性蚕桑专业合作组织,统一桑园栽培管理、统一桑园重大病虫害防控、统一消毒防病、统一蚕种供应、统一蚕种催青、统一养蚕技术规程、统一蚕沙处理、统一出售蚕茧,达到产量高、质量优、效益好的生产目标。按照高标准、高起点要求,扶持建设2个年产60万张普通蚕种的现代化蚕种场。通过宜州市示范带动,形成河池、南宁、柳州、来宾等蚕业主产区为重点的广西蚕业科技服务体系,为建设蚕业强区提供科技支撑。
(四)积极推进蚕桑资源综合循环利用。坚持循环经济发展理念,在宜州示范基地全面推进蚕桑资源综合循环利用,着力抓好桑枝、蚕沙、下茧、蚕蛹等大宗副产品的开发利用。重点扶持宜州市建设3~5家大型桑枝食用菌加工企业,引进1~2家桑枝造纸、制板等生产企业,力争到2015年全市60%以上桑枝得到加工利用;重点扶持宜州市建设2~3家以蚕沙为主要原料生产有机肥、提取叶绿素的深加工企业,积极探索蚕沙无害化治理和商品化开发利用的路子,力争到2015年全市80%以上的蚕沙得到无害化加工利用;重点扶持宜州市建设4~5家大型缫丝企业利用蚕茧下茧、废丝、蚕蛹和废水等,加工生产蚕丝被、蚕蛹饲料、蚕蛹食品和丝胶产品等,变废为宝,增加效益,力争到2015年全市蚕茧下茧、废丝、蚕蛹等缫丝废弃物的就地加工率达60%。通过上述建设,把宜州市建成蚕桑资源循环利用典范,带动全区桑枝、蚕沙、下茧、蚕蛹等资源综合循环利用,实现“再造一个蚕桑产业”的目标。
(五)全力打造广西(宜州)茧丝绸贸易中心。在宜州市积极培育茧丝绸实体交易市场体系,营造良好的市场秩序,建立茧丝绸质量检测中心,加快形成广西(宜州)茧丝绸贸易中心,同时充分发挥已产生一定影响力的广西茧丝交易市场的品牌及市场优势,把广西打造成为我国最大的茧丝交易中心,不断扩大广西茧丝绸产品的国内外市场占有率。通过广西茧丝交易市场和宜州茧丝绸贸易中心的联动作用,在南宁、柳州等我区其它茧丝主产地建立2~3个以茧丝实物交易为主,具有仓储、配送功能的交易市场,使我区茧丝交易逐步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交易体系,努力打造我国中西部地区新的茧丝交易大区。
四、政策支持
(一)多方筹措资金加大示范基地建设投入。建立和完善多元化投资机制,多渠道筹措资金。自治区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支持宜州示范基地建设,河池市、宜州市财政每年也应投入一定的资金支持宜州示范基地建设。同时,要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项目资金支持。财政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宜州市优质原料茧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村屯)建设、科技研发创新、技术示范培训、良种良法推广应用、蚕业专业合作组织建设、蚕桑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加强丝绸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企业节能减排、大型茧丝绸精深加工龙头企业贷款贴息、技术改造、技术升级、品牌培育,以及蚕桑资源综合循环开发利用、茧丝质量检测中心建设等。
(二)加大工业园区招商引资力度。尽快完成宜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报批工作,将宜州市丝绸工业园区的用地纳入市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统筹布局和安排。做好招商宣传推介,积极引进所需企业,壮大工业园区茧丝绸精深加工规模。对园区内从事茧丝绸精深加工和资源综合利用的企业,在用水、用电上予以优惠;对具备条件的园区重大建设项目可纳入自治区重大项目统筹推进。加大扶持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废水利用)、集中供热系统建设。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招商引资奖励办法》规定,对引进茧丝绸及资源综合加工利用企业的有关人员予以奖励。
(三)落实信贷等优惠政策。积极协调有关金融机构,特别是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信用社,把扶持茧丝绸加工和资源综合利用企业作为支农信贷重点,采取灵活多样放贷方式,增加贷款规模,积极主动为企业解决技改贷款和蚕茧收购等流动资金贷款,对龙头企业自主创新、开发新产品、培育品牌给予贷款贴息。将丝绸工业园区相关企业纳入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切实解决企业贷款难、担保难、抵押难等问题。同时强化服务意识,确保国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四)建立蚕业抵御风险机制。加快在宜州市推行政策性农业保险,充分依托茧丝绸加工龙头企业、蚕种场、蚕农合作社,带动广大蚕农参与蚕业保险。在抓好试点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保险区域范围,减少自然灾害给蚕业生产带来的损失。积极探索和推进蚕桑良种繁育与示范推广补贴、蚕茧最低保护价收购等机制,维护蚕种、蚕茧价格稳定,保护蚕农利益,确保蚕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时积极探索建立茧丝储备机制,加强对茧丝绸生产的宏观调控,增强抵御市场风险能力。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自治区成立广西蚕桑茧丝绸产业循环经济(宜州)示范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示范基地建设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指挥工作。河池市、宜州市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层层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实施。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商务、国土资源、农业、科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质监、物价、环保、林业、畜牧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基地建设有序有效推进。
(二)科学制订规划。按照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的要求,组织制定示范基地建设5年总体规划。重点对宜州市优质原料茧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村屯)、配套蚕种场建设以及资源综合利用、丝绸工业园区完善升级、丝绸贸易流通等方面进行科学论证和规划。
(三)强化人才培养。加强与区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技术交流与合作研究,通过加强“人才小高地”建设等形式,加快蚕桑茧丝绸专业技术人员的引进与培养,进一步提升产业科技支撑能力,提高产业发展的技术创新水平。改善基层桑蚕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生活条件,留住人才、用好人才,充分发挥科技人员在振兴产业中的重要作用。
(四)强化技术培训。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专业人员继续教育、非专业人员转岗培训、农村技术辅导员培训等,使每个养蚕户有一个科技“明白人”。加快建立一支业务精、技术强、素质高的专业技术队伍,全面提高蚕桑病虫害防控、市场信息、技物配送、茧丝精深加工、蚕桑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出口贸易、经营管理等工作水平和服务能力。
(五)强化市场管理。加强部门配合,强化执法监督,认真抓好蚕种、蚕药、蚕茧收烘流通、茧丝绸贸易四大市场的管理,以良好的市场秩序促进蚕业可持续发展。推动尽早颁布实施《广西蚕种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蚕种生产、经营秩序;尽快制定实施《广西蚕茧收烘管理办法》,强化鲜茧收购的质量监督,维护广大蚕农和企业利益。
(六)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多形式的宣传活动,使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广大蚕农深刻认识建设广西蚕桑茧丝绸产业循环经济(宜州)示范基地的重要意义,充分调动各方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注重宣传示范基地建设中所取得的工作成效、典型经验和涌现的先进人物,通过基地建设充分展示新技术、新成果、新产品和新管理方法,建立全社会共同支持推进示范基地建设的良好氛围。及时总结宜州示范基地建设的成功经验,并在全区大力推广。
附件:广西蚕桑茧丝绸产业循环经济(宜州)示范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本刊略,需查阅的读者,请登陆:
http://www.gxzf.gov.cn/fjcf/201005/P020100528601937211699.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