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龙:董事会公告
发表时间:2010-11-25 发表评论()
2010年11月24日,山东海龙接到第二大股东潍坊康源投资有限公司将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质押的通知,根据有关规定,现将公司股东潍坊康源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贷款事宜披露如下:
2010年6月1日,公司股东潍坊康源投资有限公司为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向深圳发展银行青岛分行进行借款将持有的公司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0,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10%)进行了质押,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冻结手续,冻结期限自2010年6月1日起至借款本息偿还完毕,经协商,深圳发展银行青岛分行同意在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原借款1亿元基础上增加6000万的借款。
2010年6月1日,公司股东潍坊康源投资有限公司为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向深圳发展银行青岛分行进行借款将持有的公司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0,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10%)进行了质押,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冻结手续,冻结期限自2010年6月1日起至借款本息偿还完毕,经协商,深圳发展银行青岛分行同意在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原借款1亿元基础上增加6000万的借款。
稿件来源:深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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